受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县城西区主要道路沥青砼路面铺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本项目已由祁发改基字【2017】11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县城西区主要道路沥青砼路面铺装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祁阳县城西区
3、建筑规模:县城西区主要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铺装工程,道路白改黑总面积13085.1平方米,其中金盆西路白改黑84155平方米,银岭陆白改黑工程23364.9平方米,县政府内道路白改黑工程23434.5平方米,复兴路白改黑工程18898.3平方米。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
6、招标范围:县城西区复兴路、金盆路、银岭路、祁阳大道、县委政府大楼周边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8、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
6、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在本工程从业人员自2016年07月以来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查询网址、户名及密码,未提供查询网址、户名、密码的或查询不到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7、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提供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8、近三年内(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2 月16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