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7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株洲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6] 101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峰区时代大道北侧,东临北环大道。
2.3 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层的社区配套用房、2栋1层门卫室、1栋3层幼儿园及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项目总投资1436.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67.7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除山体边坡支护(挡土墙工程)、幼儿园活动场所景观工程以及幼儿园设施设备购置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 1 月 24 日~2017年 2 月 13 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