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学的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双河校区项目设计,已由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2016]61号文件批准立项和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2.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双河校区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湘西经开区双河社区; 4.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12451.63m2(合约168.68亩),总建筑面积63300m2(其中地上建筑54480m2,地下建筑8820m2),估算投资:2.5亿元 。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7.设计周期:①合同签订后20日内出完成方案优化;②方案通过后3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5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8.投标报价:见招标文件。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以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内连续3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近5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建筑规模不小于60000平方米的学校整体规划设计项目)的设计经验(以设计合同原件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内)的养老保险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在请从2017年 1 月 24 日~2017年 2 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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