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大道(车站北路北延线)两厢临时绿化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开福大道(车站北路北延线)两厢临时绿化带建设工程已由 开发改发(20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福大道(车站北路北延线)两厢临时绿化带建设工程( 标)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道路南起福元路、北至北二环止) 2.3 建设规模:开福大道全长约4.2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配套管理用房和标志性雕塑等。 2.4 工程造价:2600万元 2.5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开福大道临时绿化带(各标段)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祥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1标段:K1+760-K4+268.78路幅东侧,工程造价约820万元; 2标段:K0+000-K1+760.00路幅东侧,工程造价约660万元; 3标段:K2+180-K4+268.78路幅西侧,工程造价约610万元; 4标段:K0+000-K2+180.00路幅西侧,工程造价约510万元。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市政道路绿化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中标公示网上查询网址);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具有住房(或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 施工以往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并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其它要求: /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招标人如有一个及以上同类项目(含标段)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开标时,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个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来进行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 1 月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