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总承包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锅炉烟气脱硫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5台130T/H锅炉烟气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总承包工程,工程包括:设计、供货、安装,土建、厂房及硬化地面、原有设备的改造、设备调试、人员培训、消防照明、采暖给排水安装、施工造成周边原有基础设施恢复完善等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大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兴隆山工业开发区内
2.3 工期:工程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工期:180天完成。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大气)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具有办理压力管道运行许可证的相关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投标人应负责施工过程的项目备案和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具备办理相关手续的能力。保证招标人项目,顺利实施并验收。
3.3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已投产的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要提供总承包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意见)。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