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龙姚Ⅰ、Ⅱ线、志姚Ⅰ、Ⅱ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电气部分)施工总承包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DLSYB20170103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1.工程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龙姚Ⅰ、Ⅱ线、志姚Ⅰ、Ⅱ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电气部分)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济南市历下区。
3.工程规模:济南市轨道交通R3号线一期工程龙姚Ⅰ、Ⅱ线、志姚Ⅰ、Ⅱ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电气部分),包含:龙姚Ⅰ、Ⅱ线、志姚Ⅰ、Ⅱ线。
4.工程投资额:3193万元。
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且满足济南国家电网规范的要求。
2.1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根据法释〔2013〕1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单位或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1.2专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4)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投产或在建同类工程2个及以上施工业绩。
说明:本批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
3.2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2)带电作业要求:具备协调地方供电公司停送电能力。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报告自成立年度起提供至2015年)
4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1月23日起至2017年2月4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