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经广州市财政局批准,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拟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补招)
(二)项目编号: CZ2017-0040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包括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数量、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数量: 2项。
2. 采购内容:
子项目 1:一类机动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确定 44家供应商;
子项目 2:二类机动车维修定点服务资格,确定 14家供应商。
投标人只可对一个子项目进行投标,评委会分子项目进行评标。
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A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 子项目 1投标人具有广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为一类机动车维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包含企业名称、有效期、经营范围和检查考核记录,缺一不可)。
子项目 2投标人具有广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机动车维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包含企业名称、有效期、经营范围和检查考核记录,缺一不可)。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 2017年 1月 23日至 2017年 2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