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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水区和凤镇新桥河消险工程已由溧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溧水区财政局以溧防指[2016]34号、溧财农[2016]2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溧水区和凤镇新桥河
2.工程规模: (1)左岸K5+150ˉK4+020,背水坡渗漏采用多头小直径深搅桩防渗长1.13km,根据现状背水坡11m高程处设5m宽戗台,提后填塘,堤顶道路恢复1.13km;采用草皮护坡;(2)左岸K3+900ˉK3+610,K3+490ˉK3+410,K3+340ˉK1+550,背水坡渗漏采用多头小直径深搅桩防渗,长2.22km,K3+930ˉK1+550,修复堤防防渗建设破坏道路2.40km;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NJSL16111855702JL 监理 项目总投资1419.88万元,溧水区和凤镇新桥河消险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含变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监理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
4.2项目总监具有水利部总监岗位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195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总监是无在建工程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变更手续的。
4.3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01月23日 14:55:00至2017年02月07日 14: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