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澧县涔水上河口、梦溪平原及九垸出草坡堤段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建指【2016】328号)文下达资金计划,由湖南省水利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澧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澧县涔水上河口、梦溪平原及九垸出草坡堤段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澧县境内;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澧县涔水上河口、梦溪平原及九垸出草坡堤段除险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9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2月21日 开工, 2017年3月31日 前完工。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已在国家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未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质、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安全员等)资历在评标时不予认定。
3.4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为依据);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下同),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的投标人从 2017年 1月 26日 — 2017 年2月8日 17: 00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