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己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丽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口路西侧、祥和片区7-12号地块;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3 至201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 3 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 4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丽江市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2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