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新园农贸市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新园农贸市场;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排架结构一层,高度5.4米,建筑面积约2581.5平方米;
(3)招标范围:新园农贸市场土建安装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 2月 25 日到2017年 8月 2日,工期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m2)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E3206210336000019001001 新园农贸市场土建安装及钢结构工程施工 建筑面积约2581.5平方米 28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 2 月 6 日到2017年 2 月 15 日14:30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