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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施工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施工进

 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已于2017年2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重新发布变更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 建筑施工 包括本工程的脱硫及脱硝改造工程建筑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工艺、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安装,单体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和系统性能验收试验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保修)。 2000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一期工程为4×200MW抽汽供热机组。
3、本期规模:2×200MW机组。
4、项目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约8公里处,西临城市规划区边缘,靠近热电负荷中心,是新疆单机容量和总装机容量最大的主力发电厂。
5、计划工期:4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3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6、项目实施:项目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 具有300MW机组及以上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近5年内至少3个类似运行业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进行确认。
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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