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通市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实验室生化仪及其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实验室生化仪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706(ZB05);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3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 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则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生化仪)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投标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须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17年2月27日下午3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