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无人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2017]-00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消防指挥无人机
项目性质:自筹
项目预算:50万元
六、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个,(以合同为准);
4、投标单位优选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度消防装备采购入围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17日14: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