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县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富川县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FCCG2016工字280号招标编码:CBL_20170206_31780476
开标时间:2017-02-27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72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富川县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预算内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编号:FCCG2016工字280号)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富川县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CCG2016工字280号
建设地点: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沿线
建设规模:富川县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位于富川至贺街一级公路沿线,共14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球墨铸铁给水钢管DN500长度为84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315长度 750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250长度 1260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160长度2374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110长度 1674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90长度 464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63长度 100米,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De50长度 100米,闸阀井,排气井,管件等,招标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管网铺设工程、道路拆除及恢复建设等内容,施工现场临近道路,交通运输方便。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壹万陆仟捌佰柒拾伍元肆角贰分(¥1716875.42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6 日至2017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报名。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