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 的 宿豫公-安分局关庙派出所户政大厅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附属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豫区
1.2工程规模: 约 90万
1.3工 期: 9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 合 格 。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至 ±0.0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主体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60%,经行政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70%,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5%, 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后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工程款支付不含暂估价)。
1.6本次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宿豫公-安分局关庙派出所户政大厅工程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省四号文)。
4.本次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情况:招标控制价:884857.18元,发包价:797436.58元。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 B类安全员资格;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1)获取时间: 2017年 2月7日至 2月 13日,每天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7时 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