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润滑油脂上海铁路出口业务物流服务 所需物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113-9001-142-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润滑油脂上海铁路出口业务物流服务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全程运输(含国际运输、报关报检、国内转运)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4月28日,上海润滑油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由会计事务经审计的2015年审计报号、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情况证明,2015年需盈利。
6.2 近五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及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况发生,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
6.3 通过ISO9001(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4 有三年以上润滑油、脂出口物流业务操作经验。
6.5 在竞标口岸必须设有分(子)公司或总部。
6.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6.7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及以上。
6.8 物流公司必须按照标书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6.9 投标物流公司所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清楚。
6.10 投标物流公司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07日09时至2017年02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