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 交易编号:YJCG(公)2016-074/项目编号:YDCTH20160743)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盈江县教育局委托,对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交易编号:YJCG(公)2016-074/项目编号:YDCTH2016074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范围包括: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建设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范围,包括主机房设备、前端设备、传输设备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级资信证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有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8、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登陆后查看)??的结果截图为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2 月 7 日至2017年 2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联系人:李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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