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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红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已由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赤农发办字[2016]52号文批

 一、招标条件

红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已由赤峰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赤农发办字[2016]52号文批复,招标人为赤峰市红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地方投资,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红山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红庙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共计0.35万亩。
标段:2016年红庙子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管道部分农田路工程
标段:2016年红庙子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源井及电力配套工程
3、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区境内。
4、计划施工工期:
2017年3月5日至2017年12月25日。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二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证(含二级)、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到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
    4)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请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身份识别卡(如无身份识别卡须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办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手册。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时间: 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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