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联通2017年2月-2019年1月开关电源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170207,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依诚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本次采购内容为沈阳联通2017年2月-2019年1月开关电源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100万元。本项目共分3个标包。
标包1:预计维修费约40万元,份额约占40%;第一、第二动力配套设备维护单元;沈河、大东、皇姑、沈北、苏家屯综合维护单元所属开关电源;
标包2:预计维修费约35万元,份额约占35%;浑南、于洪、康平、法库、新民、辽中维护中心所属开关电源;
标包3:预计维修费约25万元,份额约占25%;第三、第四动力配套设备维护单元;铁西、和平综合维护单元所属开关电源。
2.2实施地点:沈阳市内。
2.3服务期限:2017年2月-2019年1月。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中标原则:
(1)投标人按评标结果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中选每个标包,每个投标人最多仅可中选1个标包。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依照价格、技术、商务的顺序比较单项得分决定排名次序。
(2)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评标结果依次递进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营业范围包含:通信(通讯)电源的售后、技术服务或通信设备的维修、维护。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率为17%(如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并提供开具过的17%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4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6投标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标书中提供的全部人员直接为沈阳联通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并提供承诺。
注:投标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处理,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沈阳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1日16时00分截止时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