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工作台及监护仪等零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6-154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标包划分:一个包
2.财政预算:76.5万元
3.项目内容:日照市人民医院耳鼻喉工作台及监护仪等零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包含监护仪、听力筛查仪、微量注射泵、电子血压计、心电图仪(以上产品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医疗设备目录内,供应商可对以上产品投报进口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及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采购公告附件。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注册供应商身份,上传企业相关信息及有关证件的扫描件,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主项和增项)、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日照市二楼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具体详见供应商和投标单位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7年02月07日 08 时 30 分至2017年02月13日17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