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镇海炼化分公司激光盘煤仪器【16LL012】所需激光盘煤仪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206-3835-100-B1
2.项目内容:镇海炼化分公司激光盘煤仪器【16LL012】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激光盘料仪\光激励 0-905NM 1.00 台 包1-包1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4月5日、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仓库17#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此次采购的固定式激光盘煤仪要兼容之前的盘煤系统。 3.有石油化工应用业绩3年以上,提供书面证明 4.激光扫描雷达为进口设备 5.卖方注册资金要求至少500万元以上 6.卖方有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ISO9001质量系统认证 7.卖方应具有激光盘煤仪自主软件著作权 8.买方有权对投标的卖方产品进行现场演示,以确认其产品是否能满足本技术要求确认的技术要求,如不满足,则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6日14:30时至2017年2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