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第二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6-ZB1221
2.2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四肢多普勒血流检查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以下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设备的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包号设备名称数量采购预算价第二包荧光光谱癌前病变诊断仪1套450000.00元
2.5工期:签订合同后不多于90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二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表为准,若成立不满二年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6年任意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有效配套证件(如备案证明或注册证);
3.2.3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1月25日至 2017年02月06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