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包热修倾翻装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标段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要求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钢包热修倾翻装置招标项目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必须具备2台/套120t及以上钢包热修倾翻装置供货业绩,且提供的业绩设备正常使用1年以上。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14日17:00分止。[每天0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