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道310线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招标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发改基础字﹝2016﹞14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科尔沁左翼中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投资和通辽市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0万元,政府投资57000.0万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省道310线太平川(蒙吉界)至宝龙山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招标
(二)建设地点: 科左中旗境内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
ZG2017A03003001 省道310线通榆至通辽公路太平川 (蒙吉界)至宝龙山段 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 42.5万元
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 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含公路及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无此资质,可以专业分包)。在近5年内(2012年2月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条且每条里程均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或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其勘察设计和咨询服务的累计工作内容中必须涵盖公路土建和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服务内容,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报名时间: 2017年02月08日 08:30:00 至 2017年02月14日 17:00:0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