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厂区修缮外围维护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地处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的经济开发区内。厂址西南距大庆市西站4.5km,南距滨洲铁路约3.3km,装机容量2×350MW。
1.2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对1-2号机组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锅炉催化剂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全过程技术服务支持,负责催化剂监造,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性能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1.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专业技术、实验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应具备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MA或CNAS认证资质。
2.4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中试检测试验台和相庆的理化实验分析平台,具备单层及三层以上脱硝催化剂串联的整体性能测试能力。
投标人具有全尺寸脱硝催化剂性能检测/评估业绩。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9不属于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等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