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是西南化工销售公司主要市场之一,销售产品为四川石化公司、西北地区石化企业、东北地区石化企业生产的塑料、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上述产品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运达。 近年来,西南化工销售重庆分公司努力开拓市场,取得较好成效,开发了云阳金田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客户,现拟在重庆市万州区设立二级库房一座,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仓储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2.2.2货物品种、数量:主要为塑料、橡胶、化纤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化品)。货物年入库量暂估3万吨,以实际到达量为准。 2.2.3 各种运输方式货物到达比例:门对门运输方式到达比例暂估为90%。 2.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仓储服务,具有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业绩(一年以上含一年),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仓储服务类增值税率6%,运输类增值税率1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2015年为准)。 3.2 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具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防火等级不低于丙级;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非投标方自有库房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合作方须为库房产权人),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投标人及合作方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有效。 3.3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万州区;为封闭库房,所处环境须防晒、防潮、防污染,可用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并有储备库容以便于调节, 同时须为招标人的客户提供至少200吨的货权转移静态仓储库容;库房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投标人所提供库房地址为同一地址,且库房及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存在可能给仓储库造成影响的危险源(投标人须提供仓储库房地理位置布局图)。库房具备接卸吨包装等大件货物能力。 3.4投标人应保证用于该项目的装卸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应与装卸人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叉车驾驶员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投标人应与叉车驾驶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 3.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13日 16时00分00秒
4.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 年2月7日至2017 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