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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8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YQ2016101001-BE-001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建设处的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编号:SYQ2016101001-BE-001

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建设处的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豫区境内;
1.2项目规模:总投资暂定16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包含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成50%时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乘以中标费率的30%;工程完成80%时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乘以中标费率的6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已完工程量总价乘以中标费率的90%,余款在通过审计及竣工验收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改造等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7月以来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2月13日下午17时30分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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