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7]00002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套)预算(元)1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19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1手术医疗设备见采购需求见采购需求签订采购合同约定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文件和资料。
2.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2)所投型号设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胶装;并加盖公章。
2)请携带资质审查递交资料的原件前往备查。
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对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通知,未被谈判小组确定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
4)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2月 16日 09 时 00 分至2017年2 月 16日 09时 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