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
1. 招标编号:GXTC-1763019
2. 项目预算:2431万元
3.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包号 名称 分包
控制价
(万元) 所属预算项目及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项控制金额
(万元) 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 609.0 北京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XM-0000036226170120008 四极杆—轨道阱高分辨串联质谱仪 1 419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 1 53
氮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 4 97
定氮仪 1 40
2 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1 603.3 三重四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 318.7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液相色谱仪 4 197.6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1 59
全自动均质仪器 2 28
3 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2 601.7 三重四级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1 318.7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粒度检测仪 1 40
生物安全柜 1 20
洗瓶机 1 70
微波消解仪 2 80
高速冷冻离心机 5 73
4 四级杆串联飞行时间质谱仪 617.0 液相色谱-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 1 398 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气相色谱仪 2 8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1 70
制备色谱 1 69
注:1)投标报价超出每包预算控制金额的均为废标。
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用于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商除外)(产品清单详见“第七章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5)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6)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