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平市支队副食品采购招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平市支队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S201702-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平市支队副食品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平市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平市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2 项目规模:蔬菜、水果、牛奶、鸡蛋、肉类、禽类、鱼类、海产品、调料等农副产品。
2.3供货期:1年
2.4交货时间:每天上午8点前。
2.5 招标范围:副食品供应。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月 8 日至2017年 2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30时至 4 时,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4.2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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