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新区“金融大厦”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新区“金融大厦”建设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淅川县新区“金融大厦”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 LDZBNY-2017006
2.3 建设地点:淅川县县城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2.5项目概况:金融大厦项目占地面积2276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2-17层,建筑面积约8600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及保修期间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淅川县新区“金融大厦”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淅川县新区“金融大厦”建设项目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且企业资信良好;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且企业资信良好;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