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儋州市光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已由 儋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儋发改概算〔2016〕2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三标段(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儋州市光村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光村镇1条城镇道路和15个自然村的道路进行硬化改造建设。道路总长29688m。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道路路面均采用水泥混泥土路面。除光村镇食品站路外,其他道路路基排水均采用梯形边沟,尺寸为底宽0.4m,深0.4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8日至 2017 年 2月 15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