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批复号:围发改字【2016】238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
建设地点:围场县城东环路东、县法院南。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人民防空治安专业队掩蔽工程,总建筑面积1999.46平方米。其中:防护单元1819.84平方米、坡道179.62平方米;设出入口2个,设置地下停车位13个,其余位置为储藏室及相关功能室。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基础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936.58万元;
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