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的委托,就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包茂高速卡口闪光灯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招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询价文件编号:YAZCXX2016-105-1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包茂高速卡口闪光灯采购
四、交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包茂高速卡口闪光灯采购(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延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六、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质: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有效凭据:需出具银行相关凭证(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的原件或加盖财务章的复印件,经查验到账后,作为有效的交纳证明。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人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0日,每天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