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监理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广电市部〔2016〕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揭阳市
2.2建设规模: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监理服务框架招标项目,2017年揭阳供电局营销技改、修理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800万元,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本中标结果适用于年中调整增补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7年度营销技改、修理项目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2.4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具体按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揭阳供电局2017年度最终批复项目为准。本中标结果适用于年中调整增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开展,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调剂项目仍由中标单位负责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2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2月23日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