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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1.招标条件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

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工程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5]118号、禅发改投[2016]1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奇槎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奇槎滨水公园及对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进行绿化提升。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7年3月~ 2017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奇槎滨水公园、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主要招标内容、规模如下:

(1)奇槎滨水公园涉及提升面积约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道路铺设、景观构筑物、公共洗手间、照明和给排水配套设施以及增设停车位等。建安费为6985983.34元。

(2)南窦涌南段(规划十九路至东平路段)滨水绿化提升涉及面积约6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等。建安费为2732746.30元。

具体工程内容、规模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718729.6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养护期为3个月(具体苗木的养护期以工程量清单描述为准),养护期内按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中规定的养护标准执行,养护期结束时本合同所栽植的所有植物成活率须达到100%,并达到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中规定的一级养护标准的要求,绿地覆盖率须达到99%以上,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施工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城市园林绿化为牵头人。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出席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 年7月至 2016 年12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注: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 2 月 20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 17 时 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email protect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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