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龙江省尖山农场委托就《2017年度黑龙江省尖山农场供热中心锅炉燃煤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2017年度黑龙江省尖山农场供热中心锅炉燃煤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农场自筹。
二、招标编号:ZCZB17-2005
三、招标项目的用途、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用途:黑龙江省尖山农场取暖。
2、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发热量在4800大卡以上,锅炉用煤(面煤)3000吨。
四、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煤炭经营许可的煤矿或煤炭销售公司,锅炉在选型与设计时均按嫩江以北地界范围煤炭特性考虑,因此投标单位必须是嫩江发北地界范围内所属煤矿,或销售嫩江以北地界范围内所属矿煤的销售公司(不含进口煤),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节假日不休息), 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持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单位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关系合同、被授权人和法人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及缴费原始票据、煤炭经营许可的煤矿或煤炭销售许可证、当地煤检部门出具2016年至今的煤质检验报告(省技术监督局所属省、市级煤炭质验站或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2014年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3个以上)、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投标企业及企业法人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齐全才能购买谈判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2月27日9: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