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FC-1区域乐华二路、乐华三路市政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FC—1区域乐华二路、乐华三路市政工程 已由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泾河新城FC1片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陕泾河经发【2013】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境内 。
2.2工程规模: FC-1区域乐华二路市政工程项目北起泾河湾路,南至沣泾大道,全长1612.28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乐华三路长约947米道路北起泾河湾路,南至瀛洲二街,道路红线宽25米。
2.3计划工期: 180天 。
2.4招标范围: 乐华二路与乐华三路的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标线及信号灯预埋穿线管)及照明工程(预埋穿线管)。
2.5项目估算价 7200万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③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 可查询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通过人数 12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 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 0 时 0 分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 0 时 0 分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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