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仪征化纤聚酯中心热载体炉低氮燃烧器所需低氮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217-4801-166-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聚酯中心热载体炉低氮燃烧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低氮燃烧器 230K01.3 1.00 包1-低氮燃烧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30日、江苏省仪征市仪征化纤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近3年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至少3台加热炉和锅炉低氮燃烧器成功实施的业绩(氮氧化物排放值须小于80mg/Nm3),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合同、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必须清晰表明产品名称、数量、能力,业主最终验收所达到的氮氧化物排放值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均视为无效业绩。 3.对技术要求中标“*”的技术条款需完全满足。 4.投标人须具备低氮燃烧器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的能力(提交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具备底烧和侧烧试验功能、燃烧器实验负荷大于2MW的实验炉至少1台,实验炉须能提供预热空气(温度不低于240度)和烟气在线检测,检测项目至少包括NOx、CO、CO2、O2,提供实验炉图片及相关实验性能文字资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17日8:00时至2017年2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