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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招标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招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招标

连云港房政置业有限公司
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连云港经二路西、南朐路北。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内主要设有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1项目名称:永安新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项目
2.2项目性质:服务类。
2.3招标范围:小区内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工作内容及期限:根据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消防设施相应的检测规程,对招标范围内项目进行建筑消防检测。检测内容主要有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6质量要求:检测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及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直至合格。提交合格的消防检测报告两份。
2.7检测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规模;
3.2投标人应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类业绩良好;
3.3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组织资格证书》;
3.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江苏省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验:
4.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4.2投标申请人的消防检测资格证书;(原件副本)
4.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副本)
4.4投标申请人对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提供相关资料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原件)
4.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原件)
4.6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2016年10~12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17年 2 月 22 日至2017年 2 月 27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6.2至代理公司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615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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