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改造营区用电线路 与路灯照明项目二次招标
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改造营区用电线路
与路灯照明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Y-2016-3-100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招标条件:
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改造营区用电线路与路灯照明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作为招标人,就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改造营区用电线路与路灯照明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改造营区用电线路与路灯照明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边防总队后勤基地
投资金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24.9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付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 60 天。
(二)招标范围
改造部分老化电路,更换营区照明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施工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承担招标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商或企业法人。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如使用临时证书请参照建办市[2013]7号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近三年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02月22日—2017年 0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