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头部外部供电工程第二标段监理二次招标
驻马店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头部外部供电工程
第二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MD2017-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头部外部供电工程经有关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驻马店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头部外部供电工程,新建10KV单项工程,建设规模7.825km。非预应力杆Φ190*12M*M 27根;非预应力杆Φ230*12M*N 3根;非预应力杆Φ230*15M*N 2根;预应力杆Φ190*12M*G 124根;布电线BV*35 144米;钢绞线1*19-11.5-1370-B 0.428吨;钢绞线1*19-13.0-1370-B 1.049吨;钢芯铝绞线JL/GIA,240/30 0.436吨;架空绝缘导线JKLYJ-10/240 24.341千米;10KV电力电缆ZR-YJLV22-8.7/10-3*300 1.62千米;底盘1000*1000*200 2块;底盘800*800*200 151块;卡盘200*1000 153块;拉盘500*1000 27块;拉盘600*1200*200 34块。
2.2监理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第二标段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项目总投资:280万元
2.6标段划分:
标 段
内 容
第二标段
驻马店市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头部外部供电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或综合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内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同类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3.2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为准,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 28 日(上午8:30分-12:00时,下午14:30分-17:30分)(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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