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2017年蜀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四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GSCZ0103
2、项目名称:2017年蜀山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四标段
3、项目地点:蜀山区
4、项目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蜀山区小庙镇雷麻社区,道路南起曹岗4米宽村道水泥路,顺延现状约2.5米宽砂石路,经安亳输油管道(相交桩号:K0+248.671)、吴小郢,北至晓兴。路线全长0.979公里,施工内容为将本标段所有道路改造为沥青路面
6、资金来源:其它
7、项目概算:200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近五年内至少具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其中必须含沥青路面施工内容)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2月24日上午09:00至2017年03月03日下午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