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二次)招标
重庆 2017-02-28
重庆 2017-02-28
招标编号:HYZB2016-246X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水利工程为大(二)型水库,由大坝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利用导流洞段已基本实施完成)、交通洞、灌溉发电引水建筑物、坝后式电站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9.8米,正常蓄水位836米,总库容1.01亿立方米,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4400千瓦。灌区工程包括总干渠、南平干渠、南极干渠、沿塘干渠、金南分干渠、汤家沟分干渠、狮溪干渠及水坝塘支渠,两个跌水式电站等。全长130.62公里,总干渠渠首引水流量14.86立方米每秒。工程灌溉、供水范围为重庆市南川区、万盛区和贵州省桐梓县境内的18个乡镇,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87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0.59万亩。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施工前的水土流失背景状况监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扰动面积监测,项目区与水土流失相关的水文气象因子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的监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与防治效果的监测等。监测的重点内容是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保持工程防治效益。
2.3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大坝枢纽区、灌区渠系区、弃渣区、料场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监测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后12个月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水利工程为大(二)型水库,由大坝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利用导流洞段已基本实施完成)、交通洞、灌溉发电引水建筑物、坝后式电站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9.8米,正常蓄水位836米,总库容1.01亿立方米,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4400千瓦。灌区工程包括总干渠、南平干渠、南极干渠、沿塘干渠、金南分干渠、汤家沟分干渠、狮溪干渠及水坝塘支渠,两个跌水式电站等。全长130.62公里,总干渠渠首引水流量14.86立方米每秒。工程灌溉、供水范围为重庆市南川区、万盛区和贵州省桐梓县境内的18个乡镇,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870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0.59万亩。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包括施工前的水土流失背景状况监测;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扰动面积监测,项目区与水土流失相关的水文气象因子的监测,项目区水土流失因子的监测,水土流失状况的监测,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与防治效果的监测等。监测的重点内容是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保持工程防治效益。
2.3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大坝枢纽区、灌区渠系区、弃渣区、料场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监测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结束后12个月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