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佛山局调度自动化主站UPS系统设备维保(项目名称)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财[201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修理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建设规模:佛山局调度自动化主站UPS系统设备维保。
2.3采购范围:对调度自动化主站UPS系统及设备开展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缺陷隐患;开展一次设备健康性专项检测,四次日常维护检查,提供7*24小时设备抢修服务,重大保供电日对设备进行特维服务等。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
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或证书;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