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2017-03-03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蓝黛地块及剑山路南延段、横一路西段。
2.2 工程规模:蓝黛地块及剑山路南延段、横一路西段部分路基土石方的整治总面积为108.5亩,总挖方量为291533 m3,总填方量为153911.9 m3,需外运137621.1 m3。
2.3 本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平基土石方工程方量计算说明书、计算图及现状高程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2)该项目整治总面积为108.5亩,总挖方量为291533 m3,总填方量为153911.9 m3,需外运137621.1 m3。该实施项目100 m范围内有一户待搬迁的钉子户,离莲花村农民新村150 m,该土石方经现场踏勘,岩石占的比例较大,经高新区管委会测算土石比为2:8。结合该地块实际情况,可采用药量较小的放炮作业结合机械开挖作业方式进行实施。 挖方就地回填、碾压、标高范围不超过规划设计要求。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和取得 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赵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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