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镇仁义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石鼓镇仁义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己由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投资【2016】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改薄资金,招标人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名称:石鼓镇仁义完小综合楼建设项目;
2.1.2招标范围:716.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程地址:石鼓仁义完小校园内;
2.1.4工期:12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计划投资:约1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必须提供入滇的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3.1.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资格预审)申请。
3.2财务要求
3.2.1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申请单位需出据检察-院近2个月内开据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书;
3.4业绩要求
3.4.1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内至少承担过一件金额及规模相当且性质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其它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5.3丽江市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入丽备案证。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2 月 24 日至2017年 3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