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梗丝加料机筒体及出料室加热系统改造招标
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梗丝加料机筒体及出料室加热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对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梗丝加料机筒体及出料室加热系统改造(招标编号:GXTC-17290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梗丝加料机筒体及出料室加热系统改造。
二、 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
三、 项目概况:楚雄卷烟厂制丝车间梗丝加料机增设筒体及出料室的加热系统,根据滚筒加热罩改造要求,增加相应蒸汽管路及冷凝水排放管路,电控系统及操作画面作相应的改造(维修)(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要求)
四、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备货30天,待甲方停产时间,进场后1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工作,最终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以招标人进场通知为准)。
五、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 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并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八、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7年3月7日起至2017年3月13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