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2016年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
信息详情
中牟县2016年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2016年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就中牟县2016年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牟县2016年第二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2-12
2.3项目地点:中牟县境内
2.4工 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建设内容:韩寺镇南岗田间道路建设及韩寺镇南岗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2.7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包含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韩寺镇南岗田间道路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韩寺镇南岗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
3.3业绩要求:企业出具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3.4投标人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7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报名无效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 ;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3 月06 日至2017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